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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7)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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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606) "是当时我只剩喘气的力气,高低要给他来一拳。
这玩意儿能吃吗就往我嘴里塞,我没被雷劫劈死,反而食物中毒毒死,那可就真成了全妖界的笑柄了。
然后也没管我愿不愿意,小乞丐就把我揣回了他那四面漏风的破庙。
按照话本设定,这就是“命中注定的救赎”。
哪怕小乞丐现在看起来除了善良点,跟棵树一样没有特点,我也得捏着鼻子认了。
行吧,救命之恩,按剧本走,先从“非他不嫁”的痴情戏码开始。
伤好那天,我“嘭”地一声,变成个粉雕玉琢的小丫头,往那破庙口一站,差点把正啃窝头的小乞丐吓得噎死。
“从今天起,你跟我走。”
我叉着腰告诉他。
然后就是砸钱,先让他住进富丽堂皇的大宅子里,请最好的先生教他念书,找最厉害的武师带他练功。
看着他从瘦豆芽长成文武双全的模样,我每天的任务就是贴上去,捏着嗓子喊。
“阿彦哥哥,你今天练剑的样子好帅呀!”
“阿彦哥哥,这诗写得真好”“阿彦哥哥,我以后要一直一直跟你在一起~”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心里的白眼能从南极翻到北极。
可没办法,谁让他是的“恩人”呢?
3十年后小乞丐,竟然真的长成了话本里深情男二的模样。
眉目清俊,举止温吞,一副好皮囊,走在路上能让小娘子红了脸。
我这哪是报恩,分明就是把他当儿子养,从小乞丐拉扯成如玉的公子哥,对他可比对我亲侄子要上心。
结果呢,养不熟的白眼狼,刚长成,就忘了是谁把他从泥里刨出来的。
得,破话本剧情抵抗不了。
“天降”女主闪亮登场,我这“青梅”直接成了恶毒、善妒的“妖艳贱货”。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这养了十来年的儿子和女主相遇的场景,尬得能抠出八座大山。
女主上山采药,好巧不巧撞上一伙山匪,正啼啼哭哭要被拖走时,林彦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
他按照破话本的剧情从天而降,就跟被按了慢放键似的。
他穿一袭白长衫,脚尖点在枝头晃了三晃,衣袂飘得能绕二里地,手里的剑“唰”地出鞘,落地时还特意转了半圈。
山匪愣了三秒,估计在琢磨这货来唱戏的还是来打架的。
合着我请人来教他剑法,全是用来耍帅的。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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