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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7)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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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612) "新婚夜,我的英雄丈夫没碰我,却递给我一份生活公约。
上面罗列着十条规矩,中心思想只有一条:守本分,别丢人。
他叫陆振国,是战功赫赫的铁血团长,而我,姜月,是他从乡下娶回来的“笑话”。
大院里的风言风语,说我爹用半条命的军功,才给我换来这门亲事。
他们等着看我被赶出陆家,可他们不知道,我爹拿命换来的,不是我的荣华富贵,而是他陆振国的锦绣前程。
01“把字签了。”
新婚之夜,红双喜还贴在窗上,陆振国冷峻的脸上没有半分新郎的喜气。
他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装常服,肩章在灯下泛着光,像他的人一样,硬邦邦的,带着一股拒人千里的寒气。
我刚从澡堂洗完澡回来,头发丝还滴着水,他直接将一份写满字的纸和一支钢笔推到我面前。
“生活公约?”
我拿起那张纸,上面用苍劲有力的字迹写着“约法三章”,一条条看下去,嘴角忍不住撇了撇。
不许主动与外人攀谈、不许打听军中事务、不许……总结下来就是,当个合格的哑巴,别给他这位年轻有为的陆团长丢人。
“有意见?”
他挑眉看我,眼神里带着审度,仿佛我只要说个“不”字,他就能立刻把我从这间屋子里丢出去。
我爹是陆振国的老连长,在一次边境冲突中为了掩护他,腿上留了永久的残疾,也断送了军旅生涯。
作为补偿,或者说报恩,他娶了我这个老连长的女儿。
整个军区大院都在看笑话,说他陆振国,堂堂战斗英雄,娶了个乡下来的泥腿子。
我拿起笔,没签自己的名字,反而在纸的背面写上了一行字,然后推了回去。
“这是什么?”
陆振国皱起了眉。
“补充条款。”
我慢悠悠地说,“第一,我不丢你的人,你也别败我的兴。
第二,夫妻生活,你情我愿,不能强迫。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条,两年后,你要是还觉得我是个笑话,咱们就去办手续,你给我两百块钱,我给你自由。”
八十年代的两百块,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是一笔巨款。
陆振国的脸色变了又变,最后定格成一种混杂着惊愕和恼怒的神情。
他大概没想到,他眼里的“乡下丫头”,不仅识字,还敢跟他讨价还价。
他沉默地盯着我,屋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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