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1422468" ["articleid"]=> string(7) "5890545" ["chaptername"]=> string(7) "第7章" ["content"]=> string(2696) "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秦岳看着小李:“当时您完全可以警告或罚款。

为什么要扣车?”

小李张嘴,说不出话。

秦岳继续:“行政处罚应与违法行为相适应。

我骑车八年,从未违规。

一次时间争议,就要剥夺我交通工具?

这合理吗?”

法官频频点头。

周正急了。

他翻开一本厚书:《交通执法常见问题解析》。

“根据本书第127页,对于禁行路段强行通行的,应当依法采取扣押措施,以示惩戒。”

他得意地看向秦岳:“这可是权威参考书。”

秦岳看了一眼书名,点点头:“这本书,我也参与过审稿。”

周正一愣:“啊?”

“第127页的论述,确实存在。”

秦岳说,“但您注意脚注3吗?”

“什么脚注?”

“脚注3写着:‘本条建议适用于屡次违规、拒不改正者。

对于初犯且情节轻微者,应优先适用警告或罚款。

’”周正慌忙翻书。

果然,脚注3写着那段话。

他额头冷汗直冒。

“这……这我忘了看。”

“不怪你。”

秦岳淡淡地说,“这本书的脚注3,是我审稿时加的。

因为当年立法讨论时,就有代表担心执法过度。”

他看向法官:“法律不是用来吓唬老百姓的。

它是用来约束权力、保护权利的。”

法庭一片寂静。

连记者都忘了按快门。

周正坐在那儿,手里的书像块烫铁。

王队深深低头。

小李眼圈红了。

法官清了清嗓子。

“原告所述,本庭已记录。

被告是否还有补充?”

周正摇头:“没有了。”

“那我宣布休庭十分钟。”

十分钟后,法官重新敲槌。

“经合议庭评议,本院认为:”“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以下违法情形:”“一、执法时间认定错误,原告通过路口时未进入限行时段;”“二、未依法履行告知、听取陈述申辩程序,违反《行政处罚法》第41条;”“三、所依据的限行规定公示程序不合法,不符合《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5条;”“四、采取扣押措施明显不当,违反比例原则。”

“综上,依照《行政诉讼法》第70条,判决如下:”“撤销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车辆扣押行为;”“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返还原告电动自行车;”“赔偿原告交通损失" ["create_time"]=> string(10) "17556575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