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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7) "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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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710) "超出法定授权,违反《立法法》第82条第四款……”每一句都像刀子,精准插进执法漏洞。
周正抬头:“你们到底干了什么?”
王队苦笑:“就一个路口,早上七点禁非机动车。
他六点五十九过线,我们还是扣了车。”
“你们引什么法条?”
“《道交法》第39条,《市条例》第17条第2项。”
周正闭上眼:“完了。
第17条第二项只适用于主干道交叉口,这个路口是次干道。
你们这是适用法律错误。”
“能调解吗?”
王队问。
“人家都立案了,说明不想调。”
周正说,“而且……这是秦老。
他要是想私了,根本不会走到法院。”
王队叹气:“那怎么办?”
“准备应诉吧。”
周正苦笑,“不过我建议,开庭前先把车还给人家,态度放低点。”
“可程序上……”“程序?”
周正冷笑,“你拿什么跟人家讲程序?
人家是制定程序的人。”
开庭那天,天气晴朗。
法院第三审判庭。
旁听席坐了十几人。
有几个是附近居民,听说有老百姓告交警,特意来看热闹。
还有两名记者,扛着摄像机。
原告席上,秦岳独自一人。
穿着那件旧夹克,公文包放在身边。
被告席坐着周正、王队,还有小李。
小李低着头,不敢看原告。
法官敲槌开庭。
周正代表被告陈述。
“原告于2025年4月3日7时01分,在XX路与XX街交叉口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行,违反本市早高峰非机动车禁行规定。
执勤交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扣押车辆,程序合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他说得流畅自信。
这是他打了上百场官司的标准开场白。
“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官看向原告:“原告,你有什么要说的?”
秦岳站起来,声音平稳。
“法官大人,我先澄清一个时间问题。”
他拿出手机,播放视频。
画面显示,他通过停止线的时间是6:59:47。
“我进入路口时,尚未进入限行时段。”
周正立刻反驳:“但您是在七点零一分被拦截的,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
“错误。”
秦岳摇头,“交通违法行为以通过关键节点为准。
我已完成通行动作,执法对象已不存在。”
他翻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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