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1422444" ["articleid"]=> string(7) "5890545" ["chaptername"]=> string(7) "第5章" ["content"]=> string(2710) "超出法定授权,违反《立法法》第82条第四款……”每一句都像刀子,精准插进执法漏洞。

周正抬头:“你们到底干了什么?”

王队苦笑:“就一个路口,早上七点禁非机动车。

他六点五十九过线,我们还是扣了车。”

“你们引什么法条?”

“《道交法》第39条,《市条例》第17条第2项。”

周正闭上眼:“完了。

第17条第二项只适用于主干道交叉口,这个路口是次干道。

你们这是适用法律错误。”

“能调解吗?”

王队问。

“人家都立案了,说明不想调。”

周正说,“而且……这是秦老。

他要是想私了,根本不会走到法院。”

王队叹气:“那怎么办?”

“准备应诉吧。”

周正苦笑,“不过我建议,开庭前先把车还给人家,态度放低点。”

“可程序上……”“程序?”

周正冷笑,“你拿什么跟人家讲程序?

人家是制定程序的人。”

开庭那天,天气晴朗。

法院第三审判庭。

旁听席坐了十几人。

有几个是附近居民,听说有老百姓告交警,特意来看热闹。

还有两名记者,扛着摄像机。

原告席上,秦岳独自一人。

穿着那件旧夹克,公文包放在身边。

被告席坐着周正、王队,还有小李。

小李低着头,不敢看原告。

法官敲槌开庭。

周正代表被告陈述。

“原告于2025年4月3日7时01分,在XX路与XX街交叉口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行,违反本市早高峰非机动车禁行规定。

执勤交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扣押车辆,程序合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他说得流畅自信。

这是他打了上百场官司的标准开场白。

“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官看向原告:“原告,你有什么要说的?”

秦岳站起来,声音平稳。

“法官大人,我先澄清一个时间问题。”

他拿出手机,播放视频。

画面显示,他通过停止线的时间是6:59:47。

“我进入路口时,尚未进入限行时段。”

周正立刻反驳:“但您是在七点零一分被拦截的,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

“错误。”

秦岳摇头,“交通违法行为以通过关键节点为准。

我已完成通行动作,执法对象已不存在。”

他翻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 ["create_time"]=> string(10) "1755657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