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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7) "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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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677) "也不慌。
因为我的手艺,还在。
我的魂,回来了。
我要让她亲眼看着,她弃之如敝履的东西,我是如何把它,重新变成人人追捧的珍宝。
我要让她亲眼看着,她引以为傲的“格调”,是如何被我最“土”的手艺,碾得粉碎。
我要让她,在最饥饿,最落魄的时候,闻着我锅里的香气,跪着来求我。
到那时,我会笑着问她一句:“小姐,吃碗馄饨吗?
请排队。”
第二章:一辆三轮车,是我东山再起的战车离婚后的第一个晚上,我睡在一家最便宜的日租房里。
房间小得可怜,一张床,一张桌子,转身都费劲。
墙皮剥落,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潮湿的霉味。
隔壁情侣的争吵声,楼道里醉汉的叫骂声,清晰得像是贴在我耳边。
这就是徐曼眼里的“天高海阔”。
换做以前,我可能会觉得凄凉。
但现在,我心里却异常的平静。
就像一个憋在深水里快要淹死的人,终于浮上了水面,哪怕呼吸到的空气再污浊,那也是自由。
我躺在床上,睁着眼睛,脑子里开始盘算。
两千块钱,租个店面是不可能了。
连买像样厨具的钱都不够。
唯一的出路,就是摆摊。
成本最低,风险最小,也最接地气。
我不需要什么“莫兰迪粉”的墙,不需要什么“霓虹灯”的字。
我的招牌,就是我锅里飘出去的香味。
第二天一大早,我揣着钱,直奔二手市场。
这里是城市里最混乱,也最充满生机的地方。
到处都是叫卖声,讨价还价声,还有各种工具敲打的噪音。
我像一条鱼,游进了属于我的大海。
我花了八百块,买了一辆半旧的电动三轮车。
车斗很大,足够我折腾。
又花五百块,淘了一套锅碗瓢盆。
一个煮馄饨的大锅,一个熬骨汤的深桶,一个专门用来拌馅儿的不锈钢盆,还有几十个朴实无华的白瓷碗。
这些东西,在徐曼眼里,可能就是一堆破烂。
但在我眼里,它们是我的兵器,我的战甲。
最后,我花了两百块,找市场口写招牌的老师傅,给我做了一块最简单的木牌子。
上面就三个字——“林记·抄手”。
字是用黑墨写的,力道十足。
我把所有家当都装上三轮车,叮叮当当地往回骑。
路过以前的“拾味小厨”,现在的“Pink D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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