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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608) "我姓孟,但和那位熬汤的孟婆没有血缘。
她是我债主,也是我唯一的主顾。
她说:一碗汤八文钱,一文抵一命,剩下的七文,你得替我把人间的悔写成故事,烧给忘川里不肯投生的魂。
我答应了——因为我欠她一条命,也欠自己一个来世。
于是,我在阳间摆了一间没有招牌的汤铺,只在夜里十一点半开张,天亮前关门。
汤卖八文,故事写七文,剩下一文,我替我自己攒。
攒够八文,我就能赎回我弄丢的那条命。
第一章 十一点半开门我叫孟栖,身份证上是这么写的,可我心里知道,那名字少了一笔。
真正该叫“孟七”——“栖”字右半边那一点,是我十七岁那年掉进护城河的、周引替我带走的一笔。
白天,我是平桥菜场口一家普通豆浆铺的老板娘,卖四块钱一杯的甜豆浆,顺带给高中生多添一勺白糖。
夜里十一点半,豆浆机关火,卷帘门拉下一半,我就成了“孟七汤铺”的主人。
铺面还是这一间,只是地址在地图上被删掉,导航搜不到,出租车打表也打不进。
门楣上嵌着一面老镜子,原本属于隔壁倒闭的“留光照相馆”。
镜子被拆下来那天,老板用红纸封住镜面,说“这镜子照过太多人,容易闹鬼”。
我偏不信邪,把红纸撕了,镜子裂了缝,缝里常年渗潮,一到子时,潮气凝成雾,雾里有光,光里有人。
十一点半,雾最浓。
门轴吱呀一声,第一个客人跨进来,门槛上的铜铃只响半下——铃舌被我用红线拴住,只让铃壳碰一下,提醒我自己不是做梦。
来人穿着市三中校服,左胸校徽别得端端正正,却用黑色签字笔把名字涂得看不清。
我曾在白日里见过这张脸:菜场后门垃圾桶旁,他弓着背抽烟,校服裤脚被火星烫出焦黄的洞。
“姐姐,我听说……在这里可以悔一件事。”
我指了指价目牌——只一行字:“一碗汤八文,一文抵一命,余七文请留故事。”
少年把硬币排开,正好八枚,光绪通宝,铜绿斑驳,像刚从土里挖出来。
“我只有这些。”
我收下钱,舀汤。
汤锅是生铁,锅底沉着七颗红豆,像七粒朱砂痣。
汤勺提起,一颗红豆滚进碗里,其余仍在锅底,像不肯走的魂。
“喝一口,把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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