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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8) "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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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804) "字儿也崩不出来,只会“你…你…你…”地结巴。
俺最后猛地一指被警察控制住的老张头:“还有他!
老张头!
一个扫地的!
被你们逼得跟个鹌鹑似的!
签名调温度!
他敢不签吗?!
这破地方!
从上到下!
从这狗屁《守则》到你个秃瓢!
全他妈是烂的!
臭的!!”
吼完,俺胸口剧烈起伏,呼哧带喘,眼前一阵阵发黑。
爽!
真他娘的爽!
这口憋了一宿加好几年的恶气,总算吐出来了!
秃头科长被俺吼懵了,脸上红一阵白一阵,跟开了染坊似的。
几个警察看他的眼神,也冷得像冰。
“行了!
都别吵了!”
老警察皱着眉,威严地打断,“王建国同志,还有这位科长,都跟我们回局里配合调查!
该是谁的责任,一个也跑不了!”
秃头科长腿一软,差点瘫地上。
三天后。
俺揣着个薄薄的信封,走出了永安殡仪馆那掉漆的“女安”大门。
阳光有点刺眼。
信封里是俺的工资。
还有“奖金”。
秃头科长和那个收黑钱的败类被抓了。
杀手B铁证如山,等着吃枪子儿。
张小丽和另外两个受害者的冤屈,算是沉冤得雪了。
停尸房晚上两点,再也没听见那瘆人的哭声,只有冰柜压缩机规律的嗡鸣,听着…居然有点顺耳了。
俺成了“英雄”。
报纸上还登了个豆腐块,标题挺唬人:《夜班保安智勇双全,殡仪馆内勇擒连环杀手!
》可俺这“英雄”当的,憋屈!
信封里那点钱,数了又数。
工资,一分没少。
那拼了老命换来的“奖金”…秃头科长是进去了,可新来的代理领导(据说是上面派来擦屁股的)拿着规章制度,板着一张比停尸房还冷的脸:“王建国同志,见义勇为,精神可嘉!
但是!”
一个“但是”,俺就知道要坏菜。
“你严重违反《夜班管理员守则》!
而且是多条!
造成了单位财产损失(指那扇被俺踹变形的绿漆铁门和撞坏的运尸车)!
影响极其恶劣!
功是功,过是过!
经研究决定,奖金…酌情发放百分之三十!
剩下的,抵扣财物损失!
希望你吸取教训,到了新单位,要遵守规章制度!”
遵守规章制度?
俺捏着那薄得能透光的信封,里面那点“奖金”,估计也就够买条好点的烟。
还新单位?
这破地儿闹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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