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1104016" ["articleid"]=> string(7) "5826482" ["chaptername"]=> string(7) "第6章" ["content"]=> string(2584) "、军械、马匹诸项开支核算。

然账目混乱,虚报冒领者众,实发兵丁不足半数,军心涣散,战力日衰。

我虽来自后世,熟知现代会计制度,然深知不可贸然推行西法,恐遭排挤,反致事败。

于是沉心静气,先从整理旧账入手,以“三柱式记账法”为基,辅以分类归档,厘清历年积弊。

每日寅时起身,研墨展纸,以工整楷书录账。

凡军饷发放,必核对兵册名籍,按营按队列明姓名、旗籍、职衔、月饷数额,再由管带官、粮饷官、本人三方画押为凭。

一改往日“统发统报”之弊,使每一两银子去向可查。

初时同僚嗤之以鼻,谓我“书生迂腐,不知官场深浅”。

然不过月余,户部巡查御史突至,抽查三营饷银发放,竟无一差错,账实相符,上下皆惊。

巡抚大人召见,嘉我“清慎勤能”,自此得以专司军需账目,权限渐增。

然清廷积弊已深,非一人之力可挽。

某日,都统府送来批文,调拨“剿匪军饷”十万两,指定用于直隶练军。

我依例核对兵额,发现该军编制八千,实有兵员不足四千,而饷银仍按全额申领。

更可疑者,军械采买单上,一杆洋枪报价高达三十两白银,市价不过十两。

我暗中走访兵丁,方知多数人月饷仅得三成,余者皆被各级军官层层克扣,美其名曰“公费”“火耗”“马干银”。

我知此乃官场潜规则,动之则树敌无数。

然若默许,不仅愧对良知,更将使军队彻底腐化。

思虑再三,我拟定“军需透明章程”七条:一曰“按实发兵员核饷”,二曰“大宗采买须三家比价”,三曰“账目每月公示于辕门”,四曰“兵丁可具名申领清单”,五曰“设立稽查副簿,独立存档”,六曰“重大支出须经兵部备案”,七曰“虚报者连坐追责”。

此章呈报巡抚,初时被压下,然我坚持每日报送“军需简报”,以数据说话:某月实发兵饷较上月增三成,逃兵减半;某营因足额供粮,操练出勤率提升至九成。

数据确凿,难以驳斥,巡抚终允试行于直隶两营。

试行三月,成效显著。

兵丁得饷足,士气为之一振,操练勤勉,军容渐整。

更有兵士主动举报管带克扣,经查属实,革职查办。

一时军中称快,谓" ["create_time"]=> string(10) "1754699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