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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7)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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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762) "要这种情难自禁的手艺。”
完了,饭碗要砸了。
02 逃婚之路我叫林晚,本是二十一世纪一个平平无奇的社畜兼美食博主。
奈何加班时猝死。
一醒来就成了大梁朝礼部侍郎林文清那个不受宠的庶女。
便宜爹为了巴结礼部那个快六十的老尚书,要把我送去当第十八房小妾。
嫁人?
想想那老橘子皮一样皱皱巴巴的脸。
我连夜卷了亲娘留的几件首饰和一小包碎银子,翻墙跑了。
为了不被抓回去,我只能女扮男装,这是我唯一的活路。
我一路混迹在流民中间,到了北境边关的定北城。
在盘缠耗尽,肚子咕咕叫时。
刚好看到城门口贴的征兵告示:招伙头军,管饱。
凭着上辈子刻进骨子里的颠勺功夫和一张能把死人忽悠活的嘴。
我成功混进了北境边军火头营。
报名时,管后勤的王大胖斜着一双绿豆眼,把我从头扫到脚。
“细胳膊细腿儿的,能行?”
我挺了挺裹得平平胸脯,粗着嗓子吼:“瞧不起谁呢?
御厨您知道不?
我祖上就是做这个的”王大胖噗嗤一笑,显然不信我这小豆芽。
三个月后。
主帅萧玦打了场硬仗回来,据说伤得不轻,胃口差得跟猫似的。
山珍海味送进去,原封不动的又端出来。
营里几个老火头军愁得头发都白了。
我瞅准机会,毛遂自荐。
王大胖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把厨房钥匙扔给了我。
三天。
我把自己关在那烟熏火燎的破厨房里。
吊汤,扫汤。
把一锅浓郁荤汤愣是做成了一碗清可见底的“白开水”。
最后,选最嫩的白菜心,用银针挑开经络,焯水定型。
再小心翼翼地浸入那看似寡淡,实则汇聚了百味精华的清汤里。
当那碗清汤中宛如白玉莲花般绽放的白菜端到萧玦面前时。
他略显苍白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松动。
他拿起勺子,舀了一勺清汤,送入口中。
动作停顿了那么一瞬。
接着,又一勺。
一碗汤,一朵菜,他吃得干干净净。
第二天,帅帐传令:“火头营林小厨,擢升为将军贴身小厮,即刻上任。”
晴天霹雳啊。
我抱着我的宝贝大菜刀,欲哭无泪。
贴身?!
那岂不是朝夕相处?
王大胖羡慕地拍拍我“小子,发达了啊。
好好伺候将军,比在咱这烟熏火燎的地儿强!”
强个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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