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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8) "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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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696) "夜。
最终,我决定,把孩子生下来。
这是我的孩子,是我身体里的一部分,我不能扼杀他。
至于陈明远,至于陈家那些人,想要跟我抢孩子?
那就来吧。
我许晓萱,奉陪到底。
开庭那天,我挺着已经微微隆起的肚子,走进了庄严肃穆的法庭。
陈明远和他的律师坐在对面,他身后,林秀兰和陈健强正襟危坐,两双眼睛像探照灯一样死死地盯着我的肚子。
那眼神,不是对孙辈的期待,而是对“战利品”的贪婪。
庭审开始,对方律师果然拿我的房子说事,声称这是夫妻共同财产,理应平分。
我的律师小黎,冷静地拿出了银行流水、购房合同、以及我父母的转账记录,清晰地证明了,这套房子的首付,是我个人婚前存款和我父母的赠与,属于我的个人财产,与陈明远无关。
对方律师哑口无言。
接着,他们又开始攻击我“性格极端”、“不孝顺公婆”,不适合抚养孩子。
小黎直接将林秀兰和陈雪梅在我公司楼下撒泼打滚的视频,以及法院签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当庭播放。
法官的脸色,越来越沉。
陈明远的脸,则越来越白。
最后,林秀兰在旁听席上再也坐不住了,猛地站起来,指着我大喊:“法官大人!
她肚子里的,是我们陈家的种!
是我们陈家的血脉!
必须归我们陈家!
必须姓陈!”
全场哗然。
法官重重地敲下法槌。
“肃静!
旁听人员注意法庭纪律!
另外,我提醒你,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这是平等的权利。”
林秀兰听到这话,像是被雷劈了一样,两眼一翻,差点当场晕过去。
最终的判决,毫无悬念。
法院裁定,房子归我个人所有。
孩子,也归我抚养。
陈明远,需要每月支付六千元的抚养费,并拥有探视权。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这场持续了数月的战争,终于,以我的全面胜利而告终。
六个月后,我的儿子,许安子然,呱呱坠地。
看着怀里这个粉雕玉琢的小生命,我感觉我的心,都被融化了。
“安然,子然,”我轻声念着他的名字,“妈妈希望你,一生平安,怡然自得。”
陈明远在产房外守了一夜,看到孩子时,一个一米八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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