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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8)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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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1993) "把通知书递给林晚秋。
林晚秋看着通知书,眼圈红了:“真好。”
她从抽屉里拿出个盒子,“给你的。”
盒子里是那枚蝴蝶发卡,水钻被擦得锃亮。
旁边还有封信,是林晚秋写的:“陈阳,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应该已经把录像厅盘出去了。
别难过,我不是离开,是想换种方式生活。
阿伟说过要去北京,我想替他去看看。
你画我的那些素描,我都收着。
它们让我知道,原来我还能被人这样珍视。
但我们之间,隔着太多东西,像录像厅里的胶片,看着近,其实隔着光影的距离。
好好读书,好好生活。
如果有天在长安街看到个穿蓝布工装的女人,说不定就是我。
林晚秋”陈阳的手开始发抖。
他抬头看向柜台,林晚秋的身影已经不在了,只有那台老旧的放映机,还在“滋滋”地转着,屏幕上放着他们初见时的《英雄本色》,画面里的周润发,笑得像从未变过的时光。
很多年后,陈阳成了一名记者,跑遍了大江南北,却总在午夜梦回时,想起南方小城的录像厅,想起那个穿蓝布工装的女人,和她口袋里那只永远发烫的打火机。
他终究没在长安街遇到林晚秋。
但他听说,北京有条胡同里,开了家小小的录像厅,老板是个南方女人,总穿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工装,厅里永远放着八九十年代的港片,午夜场的后排角落,总摆着一瓶橘子汽水,像在等一个永远不会来的人。
陈阳偶尔会寄信到那个地址,不用写收件人,只在信封上画一只蝴蝶。
他知道,她会收到的。
就像他知道,有些告别不是结束,是另一种开始——像录像厅里的红光,熄灭了,却在记忆里,亮了一辈子。
(全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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