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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7) "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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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734) "万谢地离开了。
在走廊拐角,我回头看了一眼。
樊峻在经理的搀扶下,已经缓过劲儿来了。
他正用一种要杀人的眼神,恶狠狠地盯着我。
我与他对视,咧开嘴,无声地笑了。
我的目的,从来就不是把他当场气死。
而是,让他“吃药”。
从他吞下那几粒胶囊的那一刻起,他的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我这顿打,挨得值。
因为那几粒胶囊,早就被我掉了包。
里面装的,根本不是什么降压药。
而是两种我精心准备的,剧毒。
乌头碱和河豚毒素。
两种毒药混合在一起,会产生奇妙的拮抗作用。
他不会立刻死去。
而是会在两个小时之后,才会感觉到心慌、心悸、四肢麻痹。
然后,心跳骤停。
死状,和突发性心脏病猝死,一模一样。
而这两个小时,足够我制造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也足够,我把他,骗回乡下。
第四章 自投罗网的猎物杀人,从来都不是最难的。
最难的,是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地,处理掉一具尸体。
如果樊峻死在城里,死在这家酒店,那后续的处理会变得极其棘手。
但如果,他死在乡下呢?
我们村,背靠着连绵的深山老林。
随便找个犄角旮旯,挖个坑埋了,别说警察,就是神仙来了,也别想找到。
甚至,就像村里人传言的那样,剁碎了喂猪,也并非不可能。
唯一的问题是,我不能亲自把樊峻运回村里。
那样太容易暴露。
最好的方案,是让他自己,开着车,回到村里,死在我为他选好的埋骨之地。
所以……樊峻,你可千万别让我失望。
撑住。
别死得太早,也别死得太晚。
我悄悄地从酒店后门溜走,熟练地避开所有监控探头,绕到一个偏僻的公园角落。
那里停着一辆破旧的白色面包车。
车身上还残留着斑驳的猪血印记,车厢里散发着一股洗不掉的腥臊味。
这辆破车,是樊峻的。
他以前就是开着这辆车,走街串巷地卖猪肉。
现在,他自诩为大网红了,自然看不上这辆掉价的破车。
别的网红都开跑车,他开这玩意儿去参加年会,不是自取其辱吗?
所以,他特意找了个没有监控的犄角旮旯停车。
正合我意。
我拉开那扇早就坏掉的后车门,钻了进去,躲在一堆散发着霉味的杂物后面,静静地等待着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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