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0941517" ["articleid"]=> string(7) "5792415" ["chaptername"]=> string(8) "第12章" ["content"]=> string(2508) "里是法庭,不是菜市场。

"我的律师张律师站起来,冷静地说道:"法官大人,对方所说的供吃供住,实际上都是用我的当事人的工资支付的。

我们有详细的银行流水记录可以证明这一点。

"接下来,张律师出示了大量证据,包括我的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以及陈秀兰账户的支出明细。

证据显示,这三年来,我上交的工资总共388万,而陈秀兰给林志强的各种资助总共达到了342万。

"也就是说,我的当事人不仅没有享受到所谓的供养,反而是她在供养林志强。

"张律师总结道。

林志强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他试图辩解:"嫂子的钱都是给我们全家用的,不只是我一个人......""那请问,李雅女士这三年来每个月的生活费是多少?

"张律师问道。

"这......"林志强答不上来。

"我来告诉你,是八块钱。

"张律师冷冷地说道,"一个年薪120万的财务总监,在自己家里每个月只能拿到八块钱的生活费。

而你,一个没有工作的成年男性,却能得到几百万的资助。

这合理吗?

"法庭上一片哗然。

就连法官都皱起了眉头:"八块钱?

这个数额是否属实?

""属实。

"我站起来,从包里拿出了一张纸条,"这是陈秀兰女士亲手写的纸条,上面写着:李雅,这是这个月的生活费,八块钱,够你花了。

"看到这张纸条,陈秀兰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

"我...我那是在教育她勤俭节约......"陈秀兰试图解释。

"勤俭节约?

"张律师笑了,"那为什么对林志强就不需要勤俭节约呢?

为什么他可以几百万几百万地花钱?

"陈秀兰彻底说不出话来。

经过一天的庭审,法官当庭宣判:陈秀兰构成侵占他人财产,需要返还李雅342万元,并支付利息和律师费共计18万元,总计360万元。

听到这个判决,林志强当场就瘫坐在地上。

360万,这几乎是他们家全部的积蓄了。

8走出法院时,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畅快。

正义终于得到了伸张。

林志明追了出来,拦住了我。

"雅雅,求求你,给我们一点时间。

360万对我们家来说太多了,我们根本拿不出来。

""这不是我需要" ["create_time"]=> string(10) "1754037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