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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7) "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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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592) ",与时任衢州知府沈延,也就是沈逢春他爹,是同窗好友。
十年前,诚郢郡王携王妃及其儿女游玩,路过还只是一个小小主簿的沈延家,在沈家住了一段时间。
当时沈逢春因贪玩摔断腿在床上躺着,才六岁的沈逢春浑身难受,但毫无办法。
他最多被允许躺在屋檐下的椅子上,看看外面的风景。
他的兄姐怜惜他,经常陪着他,但是,兄姐毕竟是孩子,还有自己的课业,也陪不了他多久。
就在他难受的时候,陆家人来了。
正巧,陆家有个和他一般大的孩子。
那个孩子就是陆庭雪。
当时的小逢春还不像现在这么跋扈,尤其是他还病着,漂亮的小仙童受了伤,最容易激起别人的保护欲。
而当时的小庭雪也不像现在这么嚣张,他还是个乖孩子。
小庭雪看到病弱的小逢春,当场责任感大爆发,而且自己比小逢春大那么几天,就觉得自己是哥哥,有责任照顾弟弟。
于是每日都陪着小逢春,睡觉也要在一个屋子里睡。
小逢春自然是开心极了。
虽然他从小到大没缺过人的陪伴,但是和他一般大,还和他同吃同睡的,只有小庭雪这一个。
于是整天哥哥长哥哥短,嘴甜得不得了。
两个人黏在一起难舍难分。
直到陆家人要离开了,两个人还不舍得对方,大哭一场。
最后是双方家长不断说承诺,说过不了多久就会再见,才终于安抚好两个小朋友。
可谁知,这一分别,再见面,就到了十年后。
听起来是个幼时竹马无奈分离、多年后重逢的故事,最后的结局应该是圆满幸福的。
可偏偏,这故事在重逢时就跑了偏。
没人能想到,乖巧漂亮黏人的小仙童和温柔有责任感的小哥哥长大后竟然成了嚣张跋扈、横行霸道的纨绔子弟。
而这纨绔与纨绔之间,重逢时眼里燃起的不是竹马重逢的欢喜,而是针尖对麦芒的火焰。
沈逢春没把这个气焰嚣张浑身金灿灿的同类与幼时的温柔小哥哥联系在一起,而陆庭雪,倒是想起了幼时的黏人小仙童,可惜他看到眼前横行霸道张牙舞爪的同道中人,便也没了那个回忆过往的兴致。
两个同样嚣张的纨绔,他人眼里的初见,十年后的重逢,第一件事,便是拿每个纨绔必备的技能之一——斗蛐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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