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0857765" ["articleid"]=> string(7) "5774568" ["chaptername"]=> string(8) "第14章" ["content"]=> string(2584) "的沈砚之,又摸摸儿子的小脸蛋,突然觉得被地府拒签,是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毕竟,不是谁都能遇到一个书生,把你从孤魂野鬼,宠成他生生世世的爱妻啊。

至于地府的WiFi带不带得动我的怨气?

早就不重要了。

人间的温暖,可比任何信号都强多了。

沈念安长到五岁时,成了镇上的“小名人”。

这孩子不仅能跟路过的阴差打招呼,还敢指着城隍庙的神像说“爷爷胡子该刮了”,吓得沈砚之天天提着心,生怕他哪句话得罪了神明。

倒是阎王爷托小判官带话:“念安这孩子有灵性,让他多来地府串串门,我给他留桂花糕。”

沈砚之听了直摆手:“可别,上次带他去城隍庙烧香,他居然跟土地公讨糖果,去地府还不得把阎王爷的供桌掀了?”

我笑笑:“随他去吧,咱们的孩子,平安就好。”

书铺的生意越做越大,沈砚之却把更多精力放在了家里。

他教念安读书,我教孩子算账,父子俩经常为数字吵得面红耳赤。

最后总是念安搬救兵:“爹爹,娘亲说啥就是啥!”

气得沈砚之假装要打他手心。

有年冬天我染了风寒,沈砚之衣不解带地照顾,把念安托付给王寡妇照看。

夜里他给我喂药,我看着他眼下的青黑,心下不忍:“当年那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书生,现在居然会伺候人了。”

他握着我的手:“为了你和念安,学多少都愿意。”

病好后,我的身体彻底稳固下来,连道长都说我“阴气尽散,与常人无异”。

沈砚之高兴地带着我们娘俩去江南游玩,看了樱花纷飞的鼋头渚,逛了烟雨朦胧的水乡。

念安第一次坐船时兴奋得不得了,趴在船舷上数鱼,吓得沈砚之担心他掉河里。

我们在江南住了三个月,沈砚之买了很多书,我吃了很多好吃的零嘴,念安收获了各种小玩意儿。

回家时路过一座寺庙,沈砚之带着我们去上香,对着佛像深深一拜:“神明庇佑,妻儿安康。”

我看着他虔诚的侧脸,突然想起刚认识他时,他说“你缺个家吗”,原来从那时起,我的家就已经在他心里了。

岁月流逝,念安渐渐长大,考取了功名,却没像沈砚之那样守着书铺,反而请求去了偏远县城当县令。

临行前他抱着我俩" ["create_time"]=> string(10) "17537800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