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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8)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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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640) "有点发烫。
“阿念,”沈砚之在拜堂时轻声说,“以后再也不用怕地府不收你了,我这儿永远收你。”
拜完天地,他牵着我回房,揭开红盖头。
我看着他给自己倒了杯酒,又给我面前的空杯倒了酒,笑着说:“虽然你还不能喝,但仪式得有。”
夜深人静时,我靠在他肩上:“说起来,我还没告诉你我的本名呢。”
“嗯?”
他低头看我,眼里的温柔能化开糖。
“我叫林晚,”我戳了戳他的脸颊,“晚上的晚,不是念念不忘的念。”
他抓住我的手,贴在脸上:“不管是林晚还是阿念,都是我的妻子。”
顿了顿,他突然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其实……我早就知道你的名字了,在你生前的简历上看到的,阎王爷那时候总拿你的简历当反面教材。”
我气得掐他胳膊:“好啊!
你早就知道我是谁,还骗我当工具鬼!”
他笑着躲:“那不是怕你生气嘛!
再说了,工具鬼怎么了?
是我的专属工具鬼,别人想请都请不到。”
远处地府,阎王爷正对着监控啃喜糕,判官在旁边汇报:“报告阎王,沈公子和林姑娘入洞房了。
检测到强烈的幸福波动,干扰了地府信号……不过这次是粉色信号,挺好看的。”
阎王爷挥挥手:“好看就多看会儿!
把他俩的阳寿再调调,凑个百年好合的数。
对了,下次人间有庙会,记得给我捎两串糖葫芦——要草莓的,别放芝麻!”
我窝在沈砚之怀里,听着他平稳的呼吸声,感觉身上的阴气一点点变成暖暖的阳气。
原来被地府拒签不是结束,而是另一种开始。
至于“爱妻之位”、“吾妻阿念”的牌位,后来被沈砚之小心地收进了樟木箱。
他说:“等我们老了,就把它拿出来,告诉你后世的子孙,他们的太奶奶,可是地府都抢不走的宝贝。”
我笑着捶他,心里却甜得像刚吃的糖糕。
谁说孤魂野鬼没有家?
我这不就有了个连阎王爷都羡慕的家嘛!
婚后的日子过得像浸在蜜罐里的桂花糕,甜得恰到好处。
我的身体越来越结实,不仅能晒太阳,还能跟着沈砚之去后山摘野果。
有次他爬树够野枣,脚下一滑差点摔下来,我眼疾手快拉住他的腰带,硬生生把人拽了下来。
沈砚之趴在地上半天没缓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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