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15367782" ["articleid"]=> string(6) "559529" ["chaptername"]=> string(26) "第9章 大狼,喝药啦" ["content"]=> string(9986) "

沈槐之为什么被称作校霸?

这个问题好像与她问的毫无关系。但是袁栗只当付南初不想说,也就没有在意。而对于这个问题嘛......

鼠鼠她呀,不仅信息储备量高,而且非常乐于助人呢。

【这件事学校当时都不准说,把消息都给封锁了!】

【其实我也不是知道的很清楚,据说是当时沈槐之刚进一高没两天,就把一只狼给打了】

【据说当时打得可狠可凶残了!那个挨打的同学当场就被送到医院去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对方家长没有追究,甚至在沈槐之被勒令退学的时候还主动帮他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沈槐之就只是得了记大过的处分。】

袁栗写得飞快,字迹很是潦草,但是也能够看清楚。

付南初看着便签纸,没吱声。

她相信沈槐之是有原因的。

付南初将便签纸折了两下,揣进了裤兜里。而此时下课铃刚好响起,被转移注意力的袁栗没有发现付南初的小动作。好吧,就算看见了她也不会在意。

谁还没有一点小秘密了呢?

付南初对着袁栗说了一声自己有私事,就马不停蹄地往医务处赶去。而在快要到达目的地时,恰巧碰见了同样去为沈槐之买药的二狗子,只不过少年跑得快,已经在回去的路上了。

看见唐季川手中的药,兔子绷了好久的心终于落下,松了一口气。

而此时的狗子也看到了付南初,跑动的步伐慢了下来,紧张兮兮夸大其词地对着“未来嫂子”大声逼逼。

“小付同学,你是不知道啊!!!咱们沈哥那身强体壮得跟个牛犊子一样,今天中午被雨淋了一遭就烧成了小龙虾!那小脸蛋红的哟,跟个娇滴滴的小姑娘一样!”

付南初对于他的连续比喻句表达了一秒钟的沉默敬意,然后才开始解释道:

“不仅是被雨淋的,他早上穿的衣服就是湿的。今天早上的风挺大的,应该是早上就吹得受了凉。”

二哈:“嘎?”

今天中午沈槐之把自己套在外套里的时候,付南初就闻到了一股若有若无的皂角味,而在顶着外套回去的路上更是确定了那个味道。

再联想一下昨天被泼了满身今天却干干净净的校服,也就不难推断出沈槐之昨天晚上洗了衣服,并且在日渐寒冷的秋夜里没干的事实。

至于沈槐之可能有两套校服这件事,付南初更是想都没有想。

开玩笑,她可还记得当初逛论坛的时候,在群嘲沈槐之暴力的帖子下面有一个吃饱了撑着没事干的王八蛋把自己弄脏沈槐之校服让自己被狠狠揍了一顿的事情公之于众,并借此时间羞辱了沈槐之贫穷到只有一套校服的事实。

解决了心事的付南初不再忧心忡忡,带着无事一身轻的放松感回到了教室。而另一边的狗子则完成了一系列端茶倒水冲药的高质量服务,把装着苦涩棕黑色药剂的水杯朝着沈槐之的方向怼了怼。

“大狼,喝药啦!”

浑身发冷正在半昏迷状态的大狼鼻子耸了耸,然后眉头皱紧,一脸嫌弃地把脸换了一个方向趴着其中意味显而易见。

狗东西,带着你的苦东西滚开这里!

唐狗子喂药失败。

但其实他也有这个心理准备。他跟沈槐之是在初二的时候认识的,那时的沈槐之还是个成绩贼好而且打架不太厉害的少年。而从他认识沈槐之的时候起,小沈同学就特别讨厌吃药,一点药味都闻不得。

一开始唐季川还以为沈槐之是怕苦,还特意买了两袋子糖来哄他,结果被嫌弃的鄙视了一眼。后来他发现沈哥对苦瓜都能面不改色的吃下去,才意识到沈槐之的厌恶还就是只针对药。

都是苦的,还双标。

矫情!

既然沈槐之不吃,心大的狗子也就没有继续劝下去。

真惹毛了再被打一顿他又是一个大冤种。就算沈哥生病了,力气也大得吓人好吧!再说,这么多年了,沈哥基本不吃药,全是凭着自己扛过来的,一个小小的发烧,不足为惧,肯定死不了!

在兔子面前柔弱无力到蹲下来抱抱自己的狼:有你是我的福气。

付南初知道大狼拒不吃药的时候是在晚饭的时候。

因为生病而恹恹的沈同学把付南初的挑食小册子交给了唐季川,让他代替去打饭给兔子。

而记忆力不太行的狗子仍旧打了兔子讨厌的食物。

心力交瘁的兔子一点点用筷子把餐盘里的香菜和葱花挑出,又耐心地剔除包子里的豆角。

唐二哈:这祖宗是真难伺候。芹菜香菜菠菜全都不吃,洋葱和黄红绿豆一概不要,素食只吃胡萝卜和菌菇类,吃肉还不吃肥肉和鱼肉。而这仅仅是那本付南初挑食手册的第一页而已!!!

唐季川委屈吧啦,觉得还是自己最好养活。

付南初也委屈吧啦,觉得还是沈同学最懂自己。

并不是很懂某只挑食的兔子只是记忆力比较好且对食堂的菜肴如数家珍的沈槐之:二食堂的包子他看一眼摸一下就知道是什么馅儿的!

晚自习放学的时候,付南初总觉得心里有点慌,于是她收拾好东西后并没有急着走,而是趴在教室外的走廊栏杆上向着101班的方向望去。

此时的101班似乎拖堂了,教室门紧闭,还没有同学出来。但是很快,门就被打开,陆陆续续三三两两的同学就挨个跨出了门,直至零零散散落在后面的人全部走光,教室的灯光“啪”得一下熄灭。

没有!没有沈槐之的身影!

付南初秀气的眉头瞬间皱的死紧,迅速绕过楼梯上仅剩的几位同学,向着101班奔去。

由于101班还有一些同学打闹着没有走远,为了不引起注意,付南初没有开灯,只凭借窗户外面暗淡惨白的路灯一点一点地找过去。

她记得,沈槐之的位置在最里面的角落里。

轻轻地挪到角落,付南初绝佳的视力让她一眼看见了稍微鼓起来的窗帘。掀开一看,果然是埋着脑袋的沈槐之!应该是最后走的同学没有注意到这里,以为没有学生了,所以才关掉的灯。

付南初简直要被唐季川气死了。明知道沈槐之生病了,还自顾自跑得飞快。

确定自己把同桌叫醒了的唐二狗依旧是今日最佳背锅侠,即使他并不知道这件事。

皱着眉头叹气的付南初伸出手想要将沈槐之叫醒,但她的手刚碰到沈槐之的肩膀,就被一只滚烫的爪子抓住了手腕,然后重心突然失衡,侧着身体被抱进了沈槐之的怀里。

正如狗子说的那样,沈槐之即使生病了,也是力气很大的沈槐之。

付南初被少年抱着,侧身坐在少年的腿上。沈槐之左手搂着她的腰,右手穿过兔子的腋下,用掌心护着兔子的后脑勺。他把脸埋进兔子的颈窝,企图用小仙女的冰肌玉骨给自己的脸蛋降温。

少年呼出的炙热气息毫不遮掩地喷洒在脖子上,棱角分明的唇更是隔着两层长袖衫吻到了兔子的锁骨。

面颊绯红双腿发软的兔子忽略心中痒痒的感觉,在心底狠狠唾弃了一句。

色狼!!!

拍了几下沈槐之的脸蛋试图叫醒他却无果后,付南初坚强的用自己小小的身体扛起了沉重的大山。

淦!真尼玛沉啊!

手无缚鸡之力的兔子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在付出把脸蛋憋得通红的后果之后,终于把狼扛进了学校大门右侧的卫生所。

这个时间点校医务室已经关门了,剩下的一个医务室在学生宿舍那边,距离比去校门口还要远,付南初当然不会自讨苦吃。

将狼安置好挂水后,付南初借了医生的电话给宋卿书说了一下情况,表明放学路上遇到一名发烧很厉害以至于晕厥的同学,自己将他送到了卫生所并需要陪护一下的这个情况。

宋卿书欣然应允,表示一个小时后再来接她。

至于男同学还是女同学,宋卿书没有问。有什么关系呢?她和付舟樾也是从校服到婚纱的,如今生活的很幸福。

沈槐之是半个小时后醒的。他躺在一个长椅上,边上设着两张病床,上面都躺着熟睡的病人。而自己坐的这个椅子上,除了自己,还有一个靠在自己胸膛上熟睡的女孩子。

因为太过无聊所以不小心睡过去的付南初整个兔子的上半身都几乎靠在沈槐之身上,扎着低马尾的白色软毛轻轻巧巧地落在她的侧脸上,只露出小半边莹润的肌肤。

听着付南初清浅的呼吸,又闻到来自她身上的和今天下午穿的校服一样的香味,沈槐之的尾巴尖悄悄卷了卷。

他好像喜欢她。

沈槐之好像喜欢付南初。

这个认知让纯情小狼脖子都透出了粉红色。

恰巧这时宋卿书打通了医生的电话,圆润敦厚的熊猫医生推门进入了这个小隔间,看着少年,用手势和口型示意这是她身上女孩子家长的电话。

沈槐之呼吸一窒,心里骤然紧张起来。

这......这就见家长了?!!

他才接受他自己喜欢兔子的事实,会不会太快了?!!!

但是少年并不想把这丢狼的想法表达出来,他接过手机,强行沉稳地开了口。

“阿姨,您好。我是付软......付,付南初同学的......同学。”

另一边听到暗藏羞涩清越磁性少年音的阿姨宋卿书:……

哦豁,未来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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