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34554749" ["articleid"]=> string(7) "4691300" ["chaptername"]=> string(8) "第14章" ["content"]=> string(2106) "甜枣取回的那张字条,是“东省寿县小李庄记分单”呢!
他大概就是那天在小树林里,与斜眼光头通话的“神秘人”吧?
看起来,这两人确是有问题!真是做贼心虚啊。或许是小娟不见了,他们预感到要出事儿,来一起订立“攻守协议”、销毁证据的吧?
我悄悄地走到战友门前,面授机宜,就像是在现场,我指挥着战友们抢险救灾一样。
战友代表走到汪太强他们面前,特意从我的包里拿出纸条,大声问我,“曾强、曾强,这是什么破玩意儿啊?”
他还故意将字条上的内容读了一遍。还刻意在汪太强面前晃了几下,当着他的面将字条放回包里。
汪太强心里一惊,这是当年拐卖甜枣的时候,工分员给他的,目的就是要让甜枣相信,汪太强认识甜枣、也认识她爸爸的。
这纸条怎么会在这里出现呢?
这可是他们俩的“犯罪证据”啊!
他两只眼睛死死地盯住那个包。那包就放在隔壁那一桌的凳子上。
他四下一看,没有人注意。人们都在向我和新娘子敬酒呢!
这可是一个多么难得的机会啊!
于是,他假装弯腰捡东西,爬到放包的凳子前。探头一看,人们还在欢天喜地敬酒呢。
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他。真是天赐良机啊!
他小老鼠眼珠“滴溜溜”地一转,一勾手,将包揽到了自己的怀里。
等他爬回自己的凳子时,抬头一看,两个男人冷冷地看着他:“交出来吧!”
汪太强站起身来,那两个战友左右一夹,把他带走了。
在派出所里,对汪太强进行突审。突审内容可不是他们偷包,而是拐卖儿童。
汪太强自以为自己聪明。他双目紧闭,闭口不说,什么都推说不知道。
突审警官给他播放了录音。那是王小娟和我偷偷录制的。
汪太强傻眼了。
“你还不交代?”突审警官又展示了工分员的" ["create_time"]=> string(10) "1737363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