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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看到她眼里的红血丝时,我就更加确定了,因为顾雪为了美容,很早就睡了。
她为了这个水晶摆件,应该熬了很多个通宵吧?
原来这段时间,顾雪把所有心思都花在了的身上,一直在讨好我,希望我回去,这是十年来的第一次,可是木已成舟,感情的事情,怎么可能能够回去?
水晶摆件本来就是她弄坏的,我大可以心安地收下:“水晶摆件本来就是我的,你可以滚了。别有事没事就来烦我。”
顾雪呆愣,神色忧伤地看着我。
她没想到我拒绝地这么无情。
我迅速把门关上,懒得看她。
这阵子,我一直在快递站上班。这才是我爱干的工作。
我不够圆滑,不会为人处事,做些粗活,对我来说,是最舒服的。
过去,我一直在公司上班,工作了十年,都是打杂,就是因为我不会拍领导马屁,第一年工作的时候,我就举报领导贪污,之后来了个新经理,就一直让我在勤杂部呆着了,十年了,工资都是三千多,不带涨的。
而我之所以一直在公司里上班,是因为顾雪。
她爱面子,她觉得我去干送外卖送快递的。丢她脸,让我必须坐办公室。
我就这样每天西装革履,假惺惺地去上班,讨顾雪的欢心。
在办公室里,每天任人摆布。
而顾雪呢,在自己公司里,和林远礼堂而皇之地搞办公室暧昧。和他一起出差,和他一起吃饭,带他坐她的副驾驶。
我每次去顾雪公司给她送饭,集团里的人把我的脸都笑的绿了,说我才像第三者的。让我这个正牌丈夫成为整个集团茶余饭后的笑话。
更气人的是,顾雪还时不时把那个小白脸带回家里住,
对比于坐在办公室,快递员的工作确实辛苦多了,一天要派一百多件。
一天,我非常疲惫地下班,走到家楼下的时候,顾雪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把我拦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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