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33799382" ["articleid"]=> string(7) "4573342" ["chaptername"]=> string(8) "第25章" ["content"]=> string(2302) "移到两人间的普通病房。在医生和护士的视角看来,我的癫痫症状已经平稳,虽然还是不定时无意识发作,但只要发作时把我放好,不让其他事情伤害到我,不出半小时我就会自己缓过来,可以正常行走生活。

这21天里,我反复逼问拷打自己,是不是真打算付出巨大代价来报复刘力这样一个人渣。我爸坐牢,我妈去世,他俩同床异梦多年,但在对我的希冀上出奇的一致,那就是希望我这个独生女,健康、快乐、幸福地生活。可我接下来要做的事,是危险、黑暗、接近死亡的,如果能成功,我的成就亦不能拿到阳光之下,如果不成功,每一个环节的我,都会死掉一部分。

住院期间医护几乎不敢让我出门,因为我父母给我投了巨额意外险和寿险,由于我不停发作,保险公司的对接人要求必须给我雇一个24小时看护,这个费用未来当然也由刘力来承担。我不喜欢被人盯着所以拒绝了,最重要的是我知道在没人的时候,我是不会发作的。但是做戏做全套,为了让保险公司放心,我索性就每天不出病房,不下楼,躺着,坐着,靠着,倚着刷手机,上网。

我住院期间市里又发生了几起毒狗案件,网友们一边在网上声讨罪恶,一边仍在呼吁建立宠物保护法。每年关于虐杀、毒杀宠物的事件发生后,群众的反应几乎如出一辙,但是也同样的毫无作用。我从不参与其中,因为我知道无用,这样说可能并不公平,但这种网上的声浪至少是极其低效的。只要有一个人被狗咬伤,就有成千上万的狗要被处死,上面说要抓1个,下面的人就会抓10个,这就是这里的游戏规则。我思考的是,如何让受害标的从狗变成人,如何将没有法规定义的伤害拖进已有法规定义的范畴。

住院期间,我在新浪微博上注册了一个账号,在最近的一则毒狗新闻下评论:

“这些被毒死的狗,随时可以变成小孩、妇女、老人、病人、残疾人、胖子、矮子、穷人,恶总能找到向下的出口,今天是狗,明天就可能是你我。”

发完这条评论,放下" ["create_time"]=> string(10) "17357355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