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33799375" ["articleid"]=> string(7) "4573342" ["chaptername"]=> string(8) "第18章" ["content"]=> string(2240) "照得她眼睛酸,流眼泪。
时过境迁,我家衰败至此,但我关于家的那为数不多的美好记忆都是亮亮堂堂的,都是一座在半山腰被暖黄色的光晕包围的房子。所以现在哪怕我家只剩我一个人,我也设置了每天6点全屋亮灯,草坪上的灯是后来养了乐乐之后加装的,有时候乐乐会在亮灯的草坪上突然开心地狂奔,我也觉得自己的心被照亮了。
到家,洗漱,看书,进行睡前冥想,是我一直以来保持的习惯。小时候我爸喜欢读《曾文正公全集》,提到曾国藩每天有三件必做的事,分别是写一篇日记、下一盘围棋和静坐四刻钟,其中静坐对其帮助最大,便也要求我一起静坐。
一个人童年培养的习惯是不容易改变的,多少次父母争吵,摔门而出,离异闹剧,我都是靠静坐让自己平静下来。
今日闭上眼,却一直没有办法集中注意力,总是想到明天一觉醒来就能与毒死乐乐的凶手面对面,我心中油然生出一种垂钓的期待感,一种旺盛但隐忍不发的快乐。
今天找到凶手的事情,我不会同步给警察,因为告诉他们也没用,一开始我就说了,我的方法,优点是快准狠,缺点是只能诛心,取证很难。而公检法这些单位,都讲证据。再加上现行律法在宠物保护这一块的缺失,所以就算有证据证明是他毒死了乐乐,我也不会得到我想要的结果,所以我只能靠自己。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世界上像我这样的疯子其实很多,我的狗就是我最后的保险拴,乐乐活着,我不会走火,乐乐死了,我就会无差别扫射这个世界。
谁让法律永远落后于犯罪,当法律无法惩治恶人,就必须由更恶之人出手,这就是天道。不必在意自己的手段是否符合道义,不必去遵守毫无意义的流程正义,至少事情到目前为止,每一步都在我的计划之中,朝着我给它设定的目标推进。
第五章 见面
昨晚在冥想中入睡,我提前定了闹钟,现在闹钟没响,我却被一阵刺耳的门铃声叫醒。<" ["create_time"]=> string(10) "17357355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