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33642141" ["articleid"]=> string(7) "4546987" ["chaptername"]=> string(8) "第14章" ["content"]=> string(2170) "是一名男性的。而那个男性的身份也已经确认,正是刘晓芳失踪前保持联系的男子。这也是李警官怀疑我因为情绪激动而误杀二人的动机。

哪怕又找到不少人民碎片,妻子的遗体依旧无法被认领。因为案件没有解决。所以人民碎片依旧要被留在太平间。

4月17号

我又一次被传唤到了公安局的审讯室。只不过这一次,我没有再遗忘。

不过李警官的问话却让我知道了许多我不曾知晓的事。

我确实生活在福利院。只是却不是一直生活在福利院。十岁那年,有一对夫妇领养了我。不过三年后,我又被送回了福利院。也是那时候,我失去了之前的记忆。

而在李警官的问话中,那对夫妇还给我留了一套房子。不过我并不知道。另外,死掉的男子和我竟然也有关系。

不过那是我失忆之前的事了。我失忆之后,男子也消失了。而这些警方也是知道的。

只是我什么时候竟然被领养过吗?那我又为什么会被送回去呢?

我合上日记,觉得应该去一趟那个所谓的,属于我的房子。

第二天,我从李警官那里知道了我的房子的具体位置。不过李警官说他也想去看看,我不知道该怎么拒绝人。

于是午饭后,便带上了李警官一起前往幸福小区。

不过我们并没有进入幸福小区,因为门口的保安将我们给拦下来了。我没有小区的门卡。李警官也是穿着便服。

最后还是李警官询问了同事,才知道那栋别墅已经交给了中介。由中介代为出租。在李警官的帮助下。我联系到了当年处理遗产的律师。

直到此时我才知道。当年收养我的夫妇已经去世了。他们的儿子也被送到了福利院。不过据说是养子。

从律师那里继承夫妇的遗产,我和李警官找到了代出租房屋的中介。

在中介的带领下。我们终于进入了幸福小区。那是一座独栋别墅。最近的一个租客是两个月前租下的。租期是半年。由" ["create_time"]=> string(10) "17353940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