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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冬宫,已经躺下的明河公主,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心中翻涌着和人打一架的冲动。

  她从床上坐起来,喃喃道:“本宫这是怎么了……”

  接下来的半个月,林秀的生活,可谓是风平浪静。

  经过了上次的事情之后,天香楼终于偃旗息鼓,别的酒楼,青楼等,也没有人再来找他,让他能够安安静静的赚钱和修行。

  背靠大树好乘凉,那件事情过后,他们肯定也都知道了林秀在为皇宫做事,谁要是还敢有什么小动作,那和找死没有什么区别。

  可以说,只有这个差事在身一天,林秀就可以在王都横着走。

  有元晶的帮助,林秀进境飞快,就连灵音都说,按照这样的趋势,或许不用等到今年冬天,他的能力就能觉醒第二次。

  这算是一个不好不坏的消息。

  修行不断进步,自然是好事,但从这些日子的修行效果来看,林秀的天赋其实并不高,需要借助元晶,才能达到这种速度,倘若没有元晶,他和那些真正的天才之间,还有很大的差距。

  好在别人的修行之路只有一条,林秀却有好几条,这些天来,他一直在跟着孙大力锤炼力量,孙大力对林秀表现出来的力量很是震惊,但他脑子转不过弯,很容易就被林秀以天阶异术觉醒的副作用糊弄过去了。

  半个月过去,气温也稍稍降了一些,林秀预计,可能再过大半个月,摘月楼的生意,就没有办法做下去了。

  不过,这些日子下来,他已经积攒了不少银子,虽不至于让林家一下子大富大贵,但也不用再紧巴巴的过日子。

  如今,林秀已然适应了新的生活,甚至有些享受。

  他十分享受这种一家人每天都在一起,其乐融融的感觉,若是再给他一次机会,林秀未必会选择回到那个熟悉的世界。

  唯一有些想念的是那个世界的娱乐。

  追剧,看电影,KTV,剧本杀,密室逃脱,从早到晚,可以玩一整天都不重样,但这个世界的娱乐却少的可怜。

  蹴鞠,大热天的,没人会去玩这个。

  斗鸡,遛鸟,斗蛐蛐,他又没什么兴趣。

  若是有朋友,还可以参加一些宴会,可以前的林秀,就在府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根本没什么朋友,自然也没有人请他。

  倒是还有一项娱乐,是王都男人最喜欢的,那就是逛青楼,这更不在林秀的考虑之中。

  虽说林秀的灵魂早已身经百战,可身体还是清白之身,第一次体验,当然不能交代在那种地方,不,第几次体验也不能,连明河公主都夸赞的长相,如果去了青楼,到时候到底是谁嫖谁,怕是那些姑娘倒贴钱都愿意。

  更何况,要是被赵灵音知道了,他双腿肯定不保。

  无聊,太无聊了!

  上辈子的林秀,不是在策马奔腾,就是在策马奔腾的路上,更是各大酒吧夜店的VVVIP客户,娱乐生活何其丰富,他也早就适应了那种生活。

  可现在,每天不是修行,就是给皇宫制冰,再不找点乐子,他恐怕会被憋出病来。

  今天一大清早,林秀就带着孙大力和大黄,出门闲逛了。

  才过了半个多月,大黄整条狗就胖了整整一圈,从之前的骨瘦嶙峋,一张皮包着骨头,变的圆润了不少,身上也有些肉了。

  林秀仔细思忖之后,觉得以后出门还是带着大黄的好。

  作为一条狗,它拥有孙大力没有的嗅觉和警觉,可以比人类更早的察觉到危险,林秀觉得它当护卫都比孙大力靠谱。

  孙大力和大黄跟在林秀身后,一人一狗嘴里都叼了一只鸡腿,孙大力吃的满嘴流油,问林秀道:“少爷,我们这是去哪里?”

  林秀百无聊赖道:“随便逛逛。”

  待在家里,他实在是被闷坏了,出来随便逛逛也好。

  这两日天气有所转凉,现在也还是早上,街道上行人不少,各种吆喝声和叫卖声络绎不绝,林秀正觉得嘈杂,忽有一段特别的声音传入他的耳中。

  这声音软糯婉转,像是吴侬软语,林秀曾经交往过一个苏州的女孩子,她说话便总是软软糯糯的,让人酥到了骨子里。

  这声音勾起了林秀一些回忆,他不由的循着声音飘来的方向,寻找了过去。

  十几步之后,林秀在一处两层的小阁前停了下来。

  小阁前的牌匾上,写着“梨花苑”三个鎏金的大字。

  这应该是一处戏楼,因为小阁门前的一块木板上,写着这个世界流传的一些曲目名字,青楼虽然娱乐性更强也更舒服,但到底难登大雅,这也催生了戏楼,乐坊,舞坊的发展。

  林秀小时候并不喜欢听戏,电视上播放戏曲时,总是会毫不犹豫的换台,后来长大了,倒是觉得戏腔别有一番风味,歌单中的古风戏腔歌曲多了不少。

  大黄在外面等着,林秀给他和孙大力买了两张票,走进了梨花苑。

  戏楼内客人并不多,大部分座位都是空着的,一名女子穿着戏服,不知在台上唱着什么曲目,那让人听了浑身酥软的声音,就是出自于她。

  林秀随便找了角落里一张桌子坐下,立刻有人奉上了茶水,孙大力看着林秀,正要问些什么,还未开口,林秀就抬手制止了他,然后闭上眼睛,静静的听着。

  优美的音乐,果然可以舒缓人的心情,这声音更是有着一种神奇的力量,让林秀原本烦躁的心情,逐渐的平静下来。

  也让他想起了一些往事。

  那个说话同样软软糯糯,永远都是细声细语的女孩子,是林秀的初恋。

  他们曾经很相爱,在一起三年,马上就要迈入婚姻的殿堂,可后来还是分手了。

  没有第三者插足,也没有双方家人的阻拦,一切的狗血剧情都不存在,仅仅只是海誓山盟、轰轰烈烈的爱情,败给了柴米油盐,鸡毛蒜皮的生活。

  这一段深刻的感情经历,也加深了林秀对婚姻的恐惧,后来他交往过很多女朋友,却再也没有一个说着吴侬软语的江南姑娘。

  当然,他也再没有想过结婚。

  那个渴望一段完美婚姻的少年,最终蜕变成每月换一个女朋友的海王。

  一曲唱罢,林秀睁开眼睛,看到孙大力坐在他对面,抓耳挠腮的,似乎很不自在,他很快就想明白,这家伙就是一个粗人,哪懂得欣赏什么音乐,让他听戏简直就是对牛弹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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