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13069881" ["articleid"]=> string(6) "303024" ["chaptername"]=> string(22) "第二十八章 捡尸" ["content"]=> string(5049) "

  陈列此时又想到了在现代社会酒吧,有很多道貌岸然的人,专门找机会吃女人的豆腐。

  甚至有些人整日像幽灵一样,徘徊在酒吧附近,把那些喝醉了,倒在路边不省人事的女人,扛回家或者酒店做不可描述的事,人们通常把这种事叫做捡尸!

  陈列想到这,一阵感叹!为什么总是有一些人披着一身人皮,心里却肮脏的像禽兽,不论在什么场合,不管周围有多少人,对自己所做的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这时卖唱少女走到了陈列和汤浩面前,陈列看了一眼,见卖唱少女的托盘里有差不多二十几个铜板,就在他准备掏几个铜板放进少女的托盘时,一旁的汤浩这时候直接从怀里掏出一把铜钱放到少女托盘内。

  “谢谢两位大爷!”少女也没有想到,眼前这个穿着不起眼的男人出手如此阔绰,忙对汤列深深鞠了一躬,随即转身款款离开。

  汤浩的举动让陈列哑然失笑,看来不论在什么年代都不缺少粉丝,但他并没有因为汤浩把自己的钱给少女心里有任何怨言,而是盘算着自己要找什么样一个地方来一展自己的才华。

  “我已经吃了两碗,这两碗你吃吧!”看着店小二又端上的两碗面,汤浩表示自己吃饱了。

  “我这个人饭量比较轻,一碗就够了!”陈列让汤浩不要和自己客气,说着把其中一碗面推到汤浩面前。

  “那我就不客气了!”汤浩犹豫了一番,最终还是端起面,又是一番狼吞虎咽,当第三碗面下肚后,汤浩终于心满意足放下碗,用袖子擦了一下嘴,随即打了一个饱嗝!

  “我吃饱了!”汤浩说完把目光再次投向已经坐下来,重新抱起琵琶的卖唱少女。

  陈列并没有理会汤浩,而是在心里盘算着,在这样一个饭馆唱歌一天下来还不如自己卖韭菜花挣得多。

  如果自己想要唱,那必须要找一个高档的酒楼去唱歌才行,因为去哪里每天去吃饭的都是有钱人,不在乎三瓜两枣,甚至一掷千金也是很有可能的。

  反观这里就不行了,来吃饭的大多都是底层的人,能够打赏个三五个铜板已经是他们所能承受的极限。

  酒楼就自己穿着的这身衣服,别说是去唱歌,一进门就会被认为是乞丐赶出来。

  陈列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穿着的,补丁摞着补丁的衣服。

  脑海中突然想到,在古代卖唱被人们视为下九流,很不受待见。

  不像如今的二十一世纪,那些歌星还有网红备受追捧,如果自己有朝一日回去,一定会告诉那些人且行且珍惜。

  在现在社会人们拿你们当宝,在古代没人会正眼看你们。

  想到这些,陈列在心底暗自叹了口气,打消了卖唱的这个念头,觉得自己想要挣钱,要想别的办法。

  自己这么优秀的人,干什么不能挣钱!想到这些陈列露出一脸的自信。

  “汤浩,你去到柜台向掌柜的给我要来纸笔。”陈列看了一眼满脸愁容的卖唱少女,知道如果不是生活所迫,在古代有那个少女肯抛头露面出来卖唱,这一切只不过是为了生活而已。

  “你要纸笔干嘛?”汤浩一脸不解地看着陈列。

  “让你去你就去,哪里来的那些废话!”陈列催促汤浩快点去。

  汤浩满脸不情愿起身来到柜台前,向里面掌柜的借纸笔。

  掌柜抬头看了汤浩一眼,看到对方穿着打扮就是一个乡下人,当即一脸鄙视道:“你会写字吗?”

  “我不会写可他会写。”汤浩说完回头指了一下坐在那的陈列,告诉对方要纸笔的不是自己,而是对方。

  掌柜的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拿了一张纸,并把手里的毛笔递给汤浩,嘴里嘟囔着:“一看就是乡下来的,吃两碗面条都不够这笔墨钱!”

  汤浩并没有理会吝啬的老板,拿着纸笔还有装有墨汁的砚台回来,摆在桌子上。

  陈列拿起毛笔看了一眼对面坐着的卖唱女,沉思片刻后开始下笔。

  看天空飘着的云,还有梦。

  看生命回家的路,路程漫漫。

  看明天的岁月,越走越远。

  远方的回忆的,你的微笑。

  天黑路茫茫。

  心中的仿徨。

  没有云的方向。

  希望的翅膀,

  一天终展开,

  飞向天上!....................

  陈列写的是当年陈慧琳演唱的歌曲《希望》,这虽然是首老歌,但陈列却非常喜欢,同时他也相信,这首歌在古代,同样也会有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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