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12560495" ["articleid"]=> string(6) "259721" ["chaptername"]=> string(20) "第1章 桥山之下" ["content"]=> string(14581) "

契子:

彼岸花,开彼岸,花开千年,叶落千年,相念相惜永相失,如此轮回而花叶永不相见。

三途河畔,花妖曼殊,叶妖沙华,她们守候了千年,从来没有见过面。越是不能相见,越是疯狂地想念着彼此,并被这种痛苦折磨着。

一天,九重天上天帝之孙重华真人路过三途河,看到曼殊的泪,动了悲悯,决定相助她摆脱苦楚,往生彼岸……

一、桥山之下

那一年,我刚刚历劫,抵受住了这一轮修行的天雷,由儿童形状,修做个风度翩翩、神采卓著的神俊男子。仅仅三万年光景,我已经历了三次劫。据说除了上古轩辕氏,普天之下只有我,天帝之孙——重华,能以一万年一劫的速度,精进自己的修为。

看着殿外道贺的各路仙家,我依旧平静如水,波澜不惊。对于大多数修仙者而言,不老不死不灭,无忧无愁无惧是他们的终极目标。功名利禄转头空,唯有仙道,才是永恒的追求。

可这些对我没有丝毫意义。我生在仙家,生来就是天仙。不生不灭不老不死,这些不用修炼我就能够做到。祖父说我小时候受过极重的伤,如非东西二天佛祖合力救治,我这天仙早就魂飞魄散了。所以,对于三万年前的事,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我素来和阿逸多交好,幼年的时候常去东天,直到现在也会不时去东天游荡,那地方让我感到亲切。“摩柯萨,你这地方比大雷音寺自在。”阿逸多咧着唇一味欢笑:“自然,你素来和我有缘。第一次我遇到你就是在那棵梧桐树下。”东天有很多巨大的梧桐。据阿逸多说,我小的时候曾经在那儿见到过一只火凤凰,后来还救过她的命,可我一点印象都没有。这是我曾经记忆丧失的明证。

跟在祖父祖母身边,没见过自己的父母。从我记事起,祖父丢给我的就是数不尽的梵天密语,因为我天生就能读懂天宫里秘藏的关于天仙道的所有典籍,这在天仙里也是极少见的。祖父一直对我给予厚望。

据说自混沌初生,盘古开天辟地,再到如今,从来没有人能够勘破第九重天。能够度过离恨海,在离恨天里不需借助法力或器物来去自由的更是少之又少。我便是其中之一。

只此种种,让天宫中的不少女仙有了迤思。常常有修行的女仙想与我修那双修之法,让我不胜其烦。“若论变化,神仙可男可女,哪需双修之法?”有一次我被缠得不堪其扰,跟天枢抱怨道。天枢想了半天,微笑:“君上,若论此事,你去问下八仙里的纯阳真人比较好,他应该比较有发言权。”“我才不会去问这种事情。要不哪天让廉贞星君去问问,你我都在旁边参详?”

说曹操,曹操到。“君上,什么事情让我去问?”廉贞一直和我投契,却难得有机会为我做什么。听说我有事让他办,立刻来了兴致。天枢忍不住哈哈大笑,说了事情的经过。廉贞板着一张脸,犹豫了半晌,才说道:“君上,这种事情让小老七去办比较好,他和纯阳真人偶尔会切磋剑法,可以顺便一问。”我不禁摇头。“本就是句玩笑,不问也没什么。”

祖父看我沉闷,以为我是过度修炼乱了心神,遂命我前往西方大雷音寺,拜访佛祖。往西天共有两条道,一条是由风云处而去,跨过三十六重天,历经三界二十四天、四梵天、圣境四天,过离恨天,度离恨海,不远便是西天。另一条则在三途河畔,过了迷津渡,到达彼岸,一路西行,便是西方世界。

天上的那条道常走,再者从离恨天过,一路三十六重天,不知又得遇到哪位女仙?“君上,此次我们从何处往西天?”天枢好脾气的问我。我与北斗七君素来亲厚,今日却想一个人闲逛。遂笑着婉拒了天枢。“从没一个人走过三途河,今日我拟独行,你们且自找乐子便是。”

“玉衡昨天给你开了一卦,今日独行不利。”天枢担心的开口,本待再开口,想起玉衡的话,终是没再做声。君上从不开卦,他也算仙中的极致,这三界之中,好似真没有什么可以让他烦恼的。连在仙途上精进一层的心思他也不曾有过。但他的修为却是一日千里,旁人所不可企及。今日这一趟,本是他修仙途中该当的劫难,就算自己替他挡了,总会在他日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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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前尘旧事,线下:今世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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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大神乃远古神祗,诸神之战中,引领华夏子民开创炎黄盛世。可惜,各族间征战不断,天地变色,远古众神多数应了本位的劫难,灰飞烟灭。

《史记.黄帝本纪》:“黄帝崩,葬桥山。”生者众人感念轩辕大神的战绩功勋,遂在桥山以衣冠为冢,谓之“桥陵”。

如此斗转星移,沧海桑田,在一次又一次伤春悲秋中,千年的光阴如流沙漏出天际,化为无形。当地上的众生在尘埃里默念天地诸神保佑的时候,不论是九天之上的神仙,还是东西二天的佛祖,只是站在远远的神界,俯瞰众生的苦难。因为神佛不能代替人类受苦,只能给他们的心点一盏明灯,有信仰才有机会为信仰努力,而这努力的最高境界就是脱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得道成佛各有修行的法门。

又是一年早春二月天,沮水的冰化得比往年要晚。人说二月里小阳春,这一年的二月,北风却不曾稍歇,犀利的北风如同冰刀子般,难得消停。整个河面依旧平滑得像面镜子,偶尔有大胆的汉子,小心探着步子在冰面上前行。跟在身后的妇人总会便露出胆怯,边小声嘀咕:“省这点儿路,小心掉冰窟窿喂了王八。”却还是乖觉的跟在男人身后。

但毕竟是早春天儿,冰下的河水早就耐不住寂寞,恨不得早早破了这寒冰,一路欢畅而下。这不,偶尔已经能够隐隐约约听到冰面下传来“嘎嘎”的声响。

路边的小茶棚里,已经年逾古稀的小老儿,选了个避风的档口,身上披着件缀了几个补丁的羊皮袄子,正眯缝着眼睛,看冰面上小心翼翼的农家汉子和妇人。“这汉子着实胆大,这种天过冰面,迟早害死自己的媳妇。”边品评,边手里捧了个粗陶壶,坐在半高的小椅子上,伸长了两腿,享受着寒风里微弱的日光带来的融融暖意。

旁边,穿着件半新不新的粗布花棉袄,只草草扎了条粗辫子的大姑娘看着空空的茶棚,再看看自家阿爹的惬意劲儿,却怎么也轻松不起来。这两天这风太烈了,别说是走道的人,连兔子都不怎么出窝觅食。除了过河的小两口,今天还不曾有人光顾过茶棚。

大姑娘连着朝自己的手心猛哈了几口热气,使劲搓了几把,这才觉得指尖微微回阳。收拾完桌子忍不住缩回茶水炉边,看着炉子里的火光,连心也觉得敞亮起来。

“明天就是二十七了,这风怎么还是这么烈?吹得人都不想出门。也不知道今年官家的祭祀还办不办了?往年,就算京里不来人,县里昨天也该开始操办祭典的事了,今年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难不成忘了祭祀这等大事?”大姑娘小声嘀咕着,小老儿没有吱声,只是瞟了眼远处的官道。

此处虽是官道,却地处偏僻,每年除了轩辕大神的祭日,走这条道的人少得可怜。大姑娘不由抬头,桥山远远的立在数里之外,像柄撑开的大伞,那伞尖处就是轩辕衣冠冢的所在。

可惜是早春天,山上的树木还未转绿,草儿也才零星冒了点绿芽,整座山看着一片枯黄,鲜有生机。姑娘正自幻想着几个月后山上郁郁葱葱的景象,偏有不知趣的老鸦,不知羞的独自聒噪,在这旷野中,叫声传出老远,回荡作响,更显凄凉。

姑娘下意识的捋了捋左臂的衣服,仿佛这样便可抖落因着老鸦叫声,莫名起身的鸡皮疙瘩。她觉得自己急需说些什么,打破这沉闷的清晨。

“阿爹,你说那人今年可会再来?明儿可就是寒食了。”说着大姑娘微微红了脸。小老儿连眼都没睁,“那人给了钱,让咱们帮着照料帝君坟前那棵蒜不像蒜的小草也快十年了,每年寒食前后,他总会独自上山去看看那棵小草。草还在,人怎么会不来?不过那草也真奇怪,十年了,寒来暑往,一点变化都没有,只有颜色,越长越是绿,翠得好像要滴出水来,让人看了不由欢喜。”“那颜色真好看,哪家的染坊也染不出这么漂亮的翠绿。”

大姑娘偏着脑袋细想了片刻,果真如此,每年寒食前后,那人总会来的。那一年,自己不过五岁,过了新年,阿娘得了心痛的毛病,没多久就去了。阿爹舍不得丢下自己外出干活。就拿出大半银两,在这官道上开了间小茶肆,一边卖茶,一边也好照料自己。

十年前寒食的当天,那人骑了匹白马,路过这个茶肆,便要求阿爹陪他上山,在帝君坟前种下了一棵小草。因为许的钱财优厚,顶得上茶棚大半年的收入,老汉自觉接了笔天大的买卖,自然照顾得特别细致、上心,完全按着男人的要求,不敢有丝毫差池。

“那草怪得很,你不觉得除了我们父女,好像没人看得见那棵小草?”姑娘以前没觉得奇怪,有一次父亲外出,村里的翠儿陪自己上山,明明自己浇灌的就是那株小草,可翠儿却嘲笑自己跑那么远就为了在一块什么也没有的黄土上浇水。

大姑娘家里最宝贝的就是这个浇水的器物,器型古朴,阖村没人知道是什么材料做的,连常来做买卖的货郎也不知道。只有父女俩知道,东西是那人留下的。当初交代得很仔细,每逢初一月半,把容器灌满泉水,给小草浇一盏水便成。

“阿爹,你不觉得那人更古怪得紧?我五岁时那人就是那幅模样,眼见着我都快及笄了,那人还是那副模样。该不是世外高人?得道的神仙?修炼的大仙?”姑娘避了狐字没说,偏了头,饶有兴致的盯着自家阿爹。

老人不禁睁了双眼,声音严厉。“休得胡说,那人器宇不凡,岂是你我这样的人可以背后嚼舌头的?小心惹了祸事还不知道,闺女大了,管好自己的嘴巴。况且,那人也算厚待咱们父女,要不是他每年留下的银两,光靠这茶肆半死不活的小买卖,你我早就流落街头了。”

老人语重心长的说道:“英子,你给我记好了,像你我这样的人,若想活得长久,第一个得学会的就是:不该问的别问,就算满心疑惑,也要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老祖宗不总是说,枪打出头的鸟儿,嘴巴要有把门的。说的都是一个道理。”看姑娘连连点头,老头儿这才作罢,好笑的看着自家丫头,“丫头大了,英子这是变着法儿提醒阿爹该给你找婆家啦!”

唤作英子的姑娘涨红了一张脸,跺着脚,快步走到自家阿爹跟前,不依不饶的轻轻垂着阿爹的背。“我可不要嫁人,我要守着阿爹过一辈子。就算嫁人,也要带着爹爹。”“求天上的的神仙们饶了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休得胡言乱语,哪有大姑娘带着爹爹嫁人的?只要你过得好,阿爹怎样都行。”

正在这时,官道上扬起一阵飞沙,接着便听到“嘚嘚”的马蹄声由远而近,老人正了正身子,倾听了片刻,嘚嘚……嘚,应该是他来了,他的马比别家的马悠闲,就是这声音。“英子,还不拾掇张干净桌子,许是那人来了。”

姑娘羞涩的快速抬眼瞥了眼远方,又低下头卖力的擦着桌凳,嘴里应承着,“早擦干净了。”却又不放心的侧着头,顺着光影仔细查看刚刚擦过的桌凳。那人过来从不饮茶,英子还是忍不住拿出阿爹私藏的好茶叶,拈了一小搓,用滚开的水泡了杯茶,在桌上端端正正放好。

说话间,便听见“吁”的一声轻喝,接着是“咴儿、咴儿”两声马嘶声,声音洪亮,打破了官道的寂静。一匹褐棕色的马稳稳当当恰好停在了茶棚跟前,却没掀起什么尘土。这马真正应了腾云驾雾的说辞,不沾灰的。

英子不用抬头,便知道是那人来了。因为他每次骑的马虽然都不一样,但所有的马儿都古怪的紧,马身上不仅没有畜生的膻味儿,还隐隐夹着丝好闻的青草香气,就像春天雨后草地上的芳香。有时,英子甚至幻想着觉得这马是有灵性的,会用悲悯的眼神看着自己俩父女。

老人早就放下手中茶壶,掸了掸衣襟,上下打量了自己一眼,瞅着没有失礼的地方,赶紧迎了过去:“您可来了,可盼了您一早上了!”

面前的男子,一头绸缎般的黑发,天生顺滑,只松松用根月白色的缎带在发尾打了个结。穿着同色的丝绸白袍,赶了这么远的路,白袍如新,连个褶子也看不到。额头光洁,那双眼睛温和、温暖,偏偏又让人不由生出自惭形秽的心思,不敢仰视。

男子微抱了拳。“这十年有劳老丈了。我不得空,全赖老丈父女替我照料坟前小草。今天,我便带她走了。下月十五,会有个书生晕倒在茶肆门前,老丈可收留他,你父女二人的依靠就做量在他身上了。这几锭纹银还望老丈收下,此处偏僻,你二人拿了钱也好另寻营生。就此别过了。”说完,自顾自上了马背,往桥山方向绝尘而去,只余那父女二人,兀自发愣。

“阿爹,你信他的话吗?”老丈缓缓收回目光。“这位公子算是我家的恩人,当然信他。等到那书生咱们就转了茶肆另寻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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